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经费来源
(一)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来源于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来源于企业及社会资金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学校、bt365官网网址、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的服务、指导、管理、监督。bt365官网网址作为科研活动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科研行为的监管,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等情况予以指导和监督。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责任。
三、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使用和开支;横向项目按照委托方的协议或科研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
(一)劳务费
所有科研项目劳务费的发放控制在经费预算范围内,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费,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并且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
(二)外拨经费
科研项目的外拨经费支出应当以项目申报时签订的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三)管理费
除校级科研项目外,其他科研项目均要提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
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费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额度提取。
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费提取标准(以下经费均指单个项目的合同经费和到账经费):项目经费5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到账经费的5%提取;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到账经费的3%提取;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到账经费的1%提取。
管理费的40%分配给财务处,60%分配给科研处,用于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开支。
(四)规范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程序
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应按规定中的相关调整程序调整。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项目批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下文批准后执行;横向科研项目预算的调整要与委托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生效后按新的约定执行。
(五)严禁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合同(任务书)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四、经费开支的审批
开支经费10000元及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并报bt365官网网址领导审批;开支经费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由项目负责人和bt365官网网址领导审核,报科研处审批;开支经费超过20000元,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bt365官网网址领导和科研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经费开支科目的审批权限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一)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广西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民大[2009] 17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科研处、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