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拟于內地招聘1名越南语、4名印尼语翻译人员,通过考核者将获分派至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辖下部门担任上述相关语言的口译及笔译工作工作。
1. 投考条件: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2 上述任意一种语言与中文的翻译专业(即中越、中印翻译),或上任意一一种语言的应届本科生;
1.3 身体健康及精神健全。
2. 需提交之资料:
2.1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
2.2 彩色近照一张;
2.3 附本人签名的個人履历;
2.4 本科学位的学历证明文件(毕业并取得有关文件后,按规定时间补交);
2.5 本科学位各学期的成绩表(毕业学年后一个学期成绩表按规定时间另行补交)。
3. 考核方式:
3.1 知识笔试(由校方负责);
3.2 知识口试(由校方负责);
3.3 专业面试(由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负责);
3.4 履历分析(由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负责)。
4. 聘用方式及适用的人员制度:
4.1 通过考核者将获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个人劳动合同方式聘用;
4.2 签署合同的为一年,可续期;
4.3 有关人员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例中明确规定适用于个人劳动合同工作人员的制度,以及个人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并补充适用公职法律制度的规定,尤其须受《俺们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六编规定的纪律制度规范。
5. 薪资及其他福利:
5.1 考察完有关人员的能力、经验、专业后,录用后给予相当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4/2009号法律附件一附表一薪资表485点(以每一薪资点澳门币83元计算,相当于澳门币40255)
5.2 享有合同内规定的津贴、福利。尤其包括房屋津贴、医疗以及药物津贴。